关于高峰期不得在起帆桥十字路口区域停放机动车的公告

发布时间:2023-10-11 供稿: 分享至:


新学期开学伊始,人流、车流(主要是共享单车等非机动车)潮汐现象突出,校内道路交通资源紧张,校内交通安全隐患明显抬头。为保证学校正常的教学和工作秩序,保障校园道路畅通及师生安全,依照校长专题会校内交通优化方案的精神,即校内交通实行“机动车为行人、非机动车让路”原则。学校于20231016日起,中午高峰期禁止在起帆桥十字路口区域停放机动车辆,具体事项通告如下:

  1. 中午高峰期(11:00-13:00)禁止在起帆桥十字路口区域(详见示意图)停放机动车辆。

  2. 对违规停放车辆,保卫处将张贴《开云(中国)Kaiyun·官方网站-登陆入口违规停车通知单》,并依照新修订的《开云(中国)Kaiyun·官方网站-登陆入口机动车停车管理办法》,对当年内违停三次(含三次)的车辆,取消半年内校内免费停车资格。

  3. 校内的交通安全通畅需要全体师生共同维护,广大教职工在中午高峰期不要在校内动车。如确有需要,车辆请停至体育馆广场等划线停车位内。


保卫处、人事处

20231010

起帆桥十字路口区域禁停示意图:



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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